结果这么远的距离,他们居然都闻到味了。
姜宁想起了一个说法,说人在饥饿的时候鼻子就会很灵。
哪怕相隔一条街都能闻到食物的味道。
看到大家伙都被香味吸引,姜宁也不藏着掖着,“就是剩下的野猪肉,炖了点土豆。”
“还是陆钊有本事啊,竟然能猎到一头野猪。
这野猪肉我也吃过,可是没这么香啊。”
姜宁笑着说,“做法不一样,只要处理好了,就会没有腥味,味道自然就香了。”
“我姐就是手艺好,姐夫你说是吧?”周家树啃着自己的红薯走来拍马屁。
姜宁还不知道他吗?这是来蹭吃了。
不过周家树的行为并不让人讨厌,他也是和姜宁亲近才不客气,当然他给姜家干活也很卖力。
周家树蹲在陆钊面前,眼巴巴的样子让姜宁想到了几句歌词:一只哈巴狗,坐在大门口,眼睛黑黝黝,想吃肉骨头……咳咳……“姐夫,我姐亲手做的这肉是啥味?好吃吗?”周家树啃着红薯询问,“我还没吃过我姐亲手做的野猪肉呢。”
陆钊顿时很大方的把碗伸过去,“尝一块。”
“谢谢姐夫!”周家树立刻用手夹了一块猪肉放进嘴里,那味道,简直不说了,绝!好吃得他舌头都要吞下去。
不过他吃了一块就不吃了,很自觉的坐在一旁专心啃自己的红薯,在一些人眼里,周家树这行为没什么,就跟个小孩子一样。
他是姜宁的表弟,从小一起长大,两家关系本来就很好,两人也跟亲姐弟似的,所以认为他的行为没有什么不妥。
可是在王巧巧看来,周家树也太没骨气了,他这样子一点都不男人。
王巧巧绝不承认自己心里嫉妒姜宁。
嫉妒她从小就比她们过得好,嫉妒她不用怎么下地干活,还有野猪肉吃。
王巧巧咬着红薯阴阳怪气的说:“有的人就是命好,大家伙都要下地干活,就她不下地。
而且天天吃肉,过得比我们老百姓好多了。
可怜我们累死累活种的粮食,年底的时候还要分出来养这种人。
在过去这种人